2014年广东东莞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2)
(五)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水务局公众网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考察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为受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水务局公众网查询。
咨询电话:22830733;联系人:黄小姐。
附件:
1.东莞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东莞市水务局
2014年12月15日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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