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四川宜宾市高县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37人公告(3)
四、面试和体检
(一)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采取面谈加结构化面试或面谈加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经面谈后,原则上按招聘岗位名额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进行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对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拟聘对象须有面试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情况自行确定,并通过考生联系方式提前告知考生。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县人社局于面试后 3 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告成绩及排名。
聘用总成绩=面试成绩 + 政策性加分。
(二)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聘用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教育系统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4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4年教师资格证书后可免体检。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其中,2015年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应届毕业生按期毕业后按体检要求进行体检。教育系统岗位2015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5年教师资格证书或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
六、递补
未通过体检和考核或因考生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聘用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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