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正安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招聘1人公告(2)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3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正安县信访局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场报名。
4、报考须提供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蓝底或红底照片4张;
(3)毕业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5、报名费:100元。
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计入开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信访局会同人社、编办、纪检部门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考生务必按照招聘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的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其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和面试
考试由县信访局在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本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及信访相关政策法规。
笔试准考证由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4年12月25日(下午14:30—17:30)凭有效身份证到正安县信访局领取。逾时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6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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