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武汉市招聘医疗保险稽核员50人公告(3)
八、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并当场公榜发布。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考核的人选。
九、考察
招聘单位于2015年1月19日至20日12:00,组织考察考核工作。考察考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同意,仍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考核递补人选,并组织考察工作。进入面试人员均未能通过考察考核的,该岗位招聘自然终止。
十、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负责通知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于2015年1月21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机构集中进行体检。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应在2015年1月20日20:00前保持联系电话和手机通讯畅通,如因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接到体检通知的,视作自动放弃。本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也可在2015年1月20日20:00前携带身份证原件主动到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进行体检资格确认。
十一、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于2015年1月23日至27日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公示。
十二、岗位培训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 2015年1月28日至29日,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可以办理岗位登记手续,按照相关规定,与应聘单位签订《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同类岗位工作人员水平,一般在最低工资水平的1.5倍以上,并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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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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