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拱墅教育局招聘3名知名校长(教育人才)公告(2)
三、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经考核并确认符合拱墅区知名校长引进条件的,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拱政〔2012〕6号)及《关于印发〈拱墅区优秀教师、名校长引进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拱政办发〔2012〕74号)文件精神落实安置补助费等相关待遇;特别优秀的,按“一事一议”原则落实相关待遇。
四、其他
杭州拱墅教育常年招聘地市级名师、省特级教师等优秀教育人才,简历材料可邮寄或电邮形式寄送,经考核并确认符合(拱政办发〔2012〕74号)文件精神的,在正式入编后按文件精神落实相关待遇。
本公告由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陈老师,0571-88259964;梁老师0571-88259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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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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