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湄潭县城镇管理局城镇管理协勤人员招聘2人公告(2)
四、下列人员不予聘用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政治、经济问题的。
4、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已被聘用的城镇管理协勤人员。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必须大于计划招聘人数,若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将调减计划招聘人数。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9日至12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周日不上班)。
3、报名地点: 湄潭县城镇管理局执法大队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毕业证书;(2)退伍证;(3)提供近期本人免冠照片2张;(4)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5)其他相关资料(如计算机合格证等)。
资格审查合格的参聘人员填写《湄潭县城镇管理局2014年招聘城市管理协勤人员报名表》(附件二)。《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实行100分制,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内容分《综合知识》和《计算机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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