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绵阳市水务局招聘市水务警务室3人公告(3)
四、水务警务工作人员待遇
1.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合格后,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
2.着装。水务警务室工作人员上岗统一着与人民警察有明显区别的辅警员制服。服装、被装经请示公安局统一配发。
3.工资待遇。每人每月基础工资1800元,社会保险、出勤补助等按规定办理。
4.相关待遇。市水务警务室工作人员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制度、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待遇。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聘用期间,水务警务室工作人员经单位同意,可以参加行政、事业等单位的招聘考试,被录用的可提前解除聘用合同。因聘用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招聘工作任务。
2.严格招聘程序和标准,确保录用人员的素质。
3.要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按规定程序和条件聘用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及时纠正,并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市水务局纪检监察室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方案由绵阳市水务局、公安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286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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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水务局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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