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佛山三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聘机关辅助服务雇员(2)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招录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从总成绩合格者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合格的,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其进行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工作人员,在区委组织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发现问题的,按照《佛山市三水区机关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三府办[2012]117号)和《佛山市三水区机关单位雇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的意见》(三府办[2012]121号)文件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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