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招聘事业单位2人公告(2)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于曙光、黄婧娟 联系电话:0991-2811113、2812108。
(五)报名须带材料: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自治区侨联机关报名,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及招聘职位相关的研究成果及作品等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另交1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六)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八)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侨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侨联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侨联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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