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建三江北华苑殡仪服务中心招聘4人公告(2)
(四)考核
对拟聘人员,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由考核组写出考核报告。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对拟录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公示5个工作日。
2、拟录用: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录用通知书和办理就业调档手续等。档案经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合格者,直接调入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审查档案不符合录用条件者直接解除录用关系,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聘用:
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综合考核测评合格后,按规定程序正式录用。实行企业劳动合同制管理。
五、有关待遇
执行企业工资标准并交纳五险一金,实行基薪加绩效工资。业务人员基薪2500元/月。绩效工资由单位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报管理局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本公告由建三江管理局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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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三江管理局人社局
建三江管理局民政局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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