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黄埔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招聘专职司机公告(2)
(六)确定人选
经体检合格者,按照考试、组织考察的汇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次序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查。
(八)试用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合格后签定劳动合同(每年签一次)。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黄埔区残联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工资待遇
参照广州市黄埔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附则
本公告若有不尽事宜,由黄埔区残联负责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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