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0人公告(2)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学院春晖楼308室),联系电话:0826-2256100。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出示以下有效证件(原件):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供经本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并各交一份复印件。
(四)网络报名
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可向公布的报名邮箱(dgb2256100@163.com)内投寄个人电子报名简历,2015年1月6日到我院报名处履行现场报名手续,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对报考者相关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不符合招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名单于2015年1月7日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
(六)岗位调整
本次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开考比例的由我院决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调减的情况,于2015年1月7日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
四、考试及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一)笔试
1.笔试要求:考生统一用黑色签字笔和2B铅笔答题。
2.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共一科。其中,公共基础知识60分,专业知识40分;满分为10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公民道德建设、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知识、教育学、心理学、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知识;专业知识为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4.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地点另行通知。因笔试缺考出现空缺产生笔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缺考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笔试费用:50元/人(报名时现场收取笔试费)。
(二)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2倍于2015年1月17日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并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方式:分为案例分析及答辩两个环节。案例分析主要考核辅导员在学生工作中应具备的相应业务能力;答辩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
3.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面试时间2015年1月18日上午,面试地点将另行通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面试缺考而产生面试实际参加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的,仍视为有效面试比例。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5.面试费用:80元/人(仅限进入面试人员)。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2015年1月18日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告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