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黄山新城实验学校教师招聘13人公告(4)
十、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黄山市教育网及市人事考试网站公示一周。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育局将拟聘人员名单、《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填写《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报批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实际工作经历证明、考察材料、体检表、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市直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面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黄山教育网及黄山市人事考试等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次招聘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政策咨询电话:0559-2355343(市人社局事业科)
0559-2527706(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9-2354480(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9-2355407(市纪检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2015年度黄山市新城实验学校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rar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山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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