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中医药大学(辅导员)招聘14人公告(2)
2.面试。
面试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查、面试时间、地点安排将在指定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查、面试。
面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
初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形式进行。初试后,按照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
复试:面试复试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测应聘者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性。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并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情况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指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各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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