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梧州职业学院招聘13人公告(第二批)(4)
九、人员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审批备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用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
学院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
咨询电话:0774-6015914 0774-6015933
监督电话:0774-209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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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梧州职业学院招聘非实名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梧州职业学院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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