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杭州市下城区事业单位招聘46人公告(3)
2、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或在面试前一天17点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此时间之后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按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的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如综合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等,则该岗位所有面试评委的评分均为有效评分后重新计算面试成绩。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下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及下城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5年7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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