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16人公告(2)
(三)网上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5年1月17日16:00前登录亳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1月18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45元)和要求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主管部门核准,取消该岗位招考或相应减少岗位招考计划数。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5年1月21日至1月23日从亳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时政、综合常识、计算机、公文写作。满分12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1月2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由用人单位对体检、考察或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一)亳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申请表;
(二)亳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
(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出现缺额时,等额递补一次。
七、面试
030001、030002、030003岗位,进行结构化面试。
根据遴选计划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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