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1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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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1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遴选计划共16名(详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
为本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或者是本市机关已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参公考试登记时为非干部身份人员的,不能报考)。
三、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0日之后出生);
3、须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或机关、参公单位工作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1月31日。
4、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5、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亳州市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9:00至1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亳州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申请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对在报名时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遴选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及在笔试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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