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5)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录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不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 个月,试用期期间人事关系统一由荔湾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进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被证明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以毕业后参加工作,单位所缴纳的社保记录为准,年限计算截止到 2014年12月31日;应聘人员原为未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其相关工作经历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专业参照附件《专业目录 (2014年版)》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在报考时提交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同意后可申请报考,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监督,报考咨询电话:020-81839540,监督、投诉电话:020-81939593。
(六)本次招聘工作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加并全程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20-81833553。
七、报考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20-81839540;
网上报名及成绩查询技术支持电话:020-8312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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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xls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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