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广东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3)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因考核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侨乡南区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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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人民南区办事处2014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一览表.doc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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