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深圳龙岗区坂田街道招考辅助聘员21人公告(2)
二、笔试
1、笔试考察考生岗位业务水平;
2、笔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不予录取。
当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录人数10倍,只进行面试。
当报名人数大于拟招录人数10倍,需进行面试及笔试;
总成绩按面试、笔试成绩各占50%合计,并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其余未录取的合格人员,前50%录入人才备选库,若相应岗位空缺,将从人才备选库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直接补录。
(四)体检、考核和公示
1、体检、考核
获得体检资格的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依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并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由街道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考核由坂田街道党工委组织部具体实施,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拟聘用人选的综合素质。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www.lg.gov.cn)、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网站(www.btjdb.lg.gov.cn/)公示7天。
(五)资格复核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坂田街道报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并进行资格复审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考的申诉与处罚
本次招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凡查实在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龙岗区坂田街道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3-招考辅助聘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中共龙岗区坂田街道工委组织部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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