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贵州贵阳市属事业单位招聘103人公告(3)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其中: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10︰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相关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在其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士兵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七、专业测试
报考B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专业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八、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报考A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占3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两科成绩之和,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九、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1.A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2.B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计算。
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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