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岑巩县招聘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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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贵州岑巩县招聘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黔东南党办发(2013)20号、黔东南党办发(2013)74号、黔东南政法(2013)13号和黔东南政法发[2013]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岑府常议(2013)8号文件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农村片区交通协警、1名公安应急处突大队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对应交通协警、公安应急处突大队在职劳动合同管理人员标准执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5年1月5日以前系岑巩县户籍或生源的高中、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15年1月5日以前系岑巩县户籍的城乡退伍军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安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组织纪律性强;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1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5日及以后出生);
3、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人员;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受党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4、有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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