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第四季度重庆武隆县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2)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未满服务期且未在报名前解除相关服务协议的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1月8日。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12月31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武隆县人才交流中心(巷口镇芙蓉西路24号)
联系人:张春兰 张沥匀
联系电话:77725036 77728995
(三)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2.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招聘条件中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报名时须提供能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如单位证明、合同等)。
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报名登记表》。
3.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考生按每人每科5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笔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4.开考比例: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或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可调剂报考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本人不愿调剂的,由县人力社保局向已缴费的考生退费。
5.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5年1月10日14:00—18: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
所有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以2014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