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厦门市直某机关单位招聘3人公告(2)
五、体检
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名次递补。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有无不良记录等进行考核。用人单位可视考核情况,决定是否录用。
七、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上报招聘单位领导,经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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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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