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木里县人社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20人公告(3)
4、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木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1:2,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木县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缴纳面试费80元,考生凭缴费凭证领取《面试通知书》。
5、面试
面试工作由木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参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木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末位考试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木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与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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