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吴川市民政局社会救助专职人员招聘19人公告(2)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体检按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取下一名递补参加体检。
2、政审。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审。政审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考核对象有无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现象。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可按规定依次递补。
3、公示。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前进行公示。
六、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的职责、管理及待遇
1、职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开展社会救助申请受理或转办服务;负责社会救助人员和家庭的档案建立、统计、汇总、更新和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2、管理。吴川市民政局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两年一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所聘社会救助专职人员招聘、调配等由吴川市民政局统一管理。招聘后,必须服从组织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日常工作管理实行由吴川市民政局和所在镇(街道)人民政府 (办事处)共同管理的双重管理体制。
3、待遇。工资福利待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每人每月由吴川市民政局发放工资1800元、购买社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约600元(个人社保部分由个人缴交)。作息时间参照公务员作息时间。
本方案由吴川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吴川市民政局
2014年12月31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