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内蒙古太仆寺旗农牧局农产品检验检测站招聘专技人员3人公告(4)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报旗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社会保险制度,招聘单位要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旗人社局办理合同鉴证。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暂缓聘用的,经调查核实、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工资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和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全程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479-5222040(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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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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