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岳池县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乡镇事业招聘18人公告(2)
(四)体检(2015年2月11日至2月15日)。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上报审核(2015年2月16日至3月20日)。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汇总审核后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六)公示(2015年3月21日至27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根据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定和批复聘用人员,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岳池县党建网、岳池县人力资源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
(七)聘用(2015年3月28日至31日)。公示期满后,由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管理
1.考核招聘人员原则上安排在原服务村所在乡镇工作。本乡镇考核招聘人数多于招聘岗位的,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进行安排,如不服从组织安排,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2.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核招聘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服务期间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六、纪律监督
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合理性、公正性,本次招聘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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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 岳池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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