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佛山顺德区教育局区教育发展中心副主任招聘1人公告(3)
(四)考察。
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3的职位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顺德区教育局成立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通过民主测评、访谈、查阅资料等形式,重点考查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品德、科研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五)公示。
根据面试总成绩和组织考察结果,最终择优确定1名拟聘人选,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任手续,并办理干部人事调动手续。聘用期为3年,聘期内享受区内高中校长工资待遇。若出现公示有问题或自行放弃聘用等情形的,是否依次递补人选由顺德区教育局决定。
六、其他
顺德区教育局将在顺德教育信息网(http://www.sdedu.net/)发布各招聘环节的有关信息,请应聘者密切留意。
本公告由顺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顺德区教育局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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