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考核招聘15人公告(2)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未满服务期且未在报名前解除相关服务协议的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较高的业务素质,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
(三)具有教育教学和科研等能力所要求的身心条件;
(四)自愿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服务10年以上;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 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邮箱报名,不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学院公开招聘网站(http://rsc.cswu.cn/rsc/),进入主页-人才招聘。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并在线如实、准确填写《2014—2015公开招聘及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6月10日止
联系人:张老师 刘老师
电 话: 023-65626008 023-65626617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按照《一览表》中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通知前来参加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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