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湖北十堰郧阳区定向招聘教学点学前教育教师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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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十堰郧阳区定向招聘教学点学前教育教师30人公告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郧县农村教学点学前教育教师定向培养补充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郧政办发〔2013〕121号),2014年区教育局、人社局定向招聘幼儿教师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户籍是郧阳区且符合生源地条件的郧阳科技学校或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教育专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4年招聘岗位为30个教学点(含村小,下同),每个教学点只招1名,共30名。30个岗位不具体指定,通过竞争性考试确定,即全区132个教学点(见附件)全部纳入招聘范围,按照每个教学点第一名考生的总成绩,排名前30名的教学点即为招聘岗位。
三、招聘形式
定向招聘。定对象:户籍是郧阳区的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郧阳科技学校的全日制教育专业学生;定岗位:郧阳区“十二五”学校布局调整规划保留的132个教学点、村小。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乡镇教学点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幼儿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乡镇工作需要;
5.持有幼儿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幼儿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由学校出具证明,可参加考试,但在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前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书的,将不予聘用);
6.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考生只允许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村教学点(村小)岗位。户籍是以上公布的132个教学点以外村的考生不能报考。
五、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9日至11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19-7224036。
2.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户口本、户籍所在村委会开具的《考察推荐表》(样本见附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郧阳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名登记,填写《报名登记表》,接受资格审查。报名时每人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考务费150元。
3.资格复审。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组成专班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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