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佛山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校医12人公告(2)
三、考试
(一)初试:1月26日至2月3日,初试总分100分,初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教育信息网公布考生初试成绩和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二)公布进入复试名单:2月5日前,公布复试人员名单。
(三)复试:2月8日,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以笔试形式进行,内容为教师职业通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四)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初定3月5日,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初定3月中旬,以《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为标准,统一安排体检。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六)考察:初定3月下旬,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初定4月初,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南海教育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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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度南海区招聘校医报考注意事项及提交纸质材料清单.doc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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