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大邑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招聘10人公告(3)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管理方式。拟聘人员作为县政府应急办编外人员,按《劳动法》和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上岗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后按《劳动法》规定同县政府应急办签订《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合同》。
(二)聘期。签订劳动合同期为2年(含试用期3个月)。
(三)待遇。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18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考核每人每月400元,年底根据全年考核情况给予适当的年终奖励,并按规定为其购买五大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县政府应急办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察局)028-88222634。
咨询电话:028-88223662
大邑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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