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惠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招聘3人公告(3)
(一)笔试
1、笔试试题委托有命题资质的机构命制,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书。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及拟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惠州林业信息网站http://www.lyj.gov.cn/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4、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惠州市林业局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5、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6、面试人选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和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行面试。不足1:3的比例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员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二)面试
1、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分提问和专业水平测试两部份进行,其中面试提问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凡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
2、面试评委由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局、市纪委派驻林业局纪检组、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共同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考试地点签到候考,未按时签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八、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惠州市林业局负责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所空名额按符合条件的人员由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惠州市林业局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由惠州市林业局、惠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对拟聘用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考察,同时核实应聘资格条件的真伪。考核人对考核鉴定的真实性负责。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通过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惠州林业信息网站http://www.ly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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