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惠州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招聘1人公告(2)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阶段。
1、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等。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信息网公布。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2、面试阶段: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及相关专业能力。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成立面试评审小组,由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纪检组和市直单位评委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page]
4、总成绩合成方法: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按拟聘职位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对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对体检及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应聘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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