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惠州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招聘1人公告(3)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惠州市纪委派驻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笔试试题由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相关命题机构命制,面试工作由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组织。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咨询单位:
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752-2234547
监督单位:
惠州市纪委派驻公用事业管理局纪检组,监督电话:0752-22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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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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