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琼中县事业单位招聘81人公告(3)
(五)确定考核、体检对象。
根据笔试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职数按1:1的比例拟确定考核、体检对象,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和县电视台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六)考核、体检结果公示。
在县人民政府网和县电视台将考核、体检结果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六、聘用
(一)考生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拟聘用人选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和县电视台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书面形式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安排报县政府审批,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如有异议的,经复核,对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入编手续,不合格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须在原岗位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方可办理调动。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的整个过程实行阳光作业,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本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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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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