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潮州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招聘6人公告(2)
(四)组织考试
本次招考采用笔试和面试(试讲课及技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课、实训课教师考试的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学、心理学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技能和文字表达水平。管理人员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15 年 1月31日(上午9:00至11:00)。
(3)笔试地点: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4)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gdcz.lss.gov.cn) 和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网站(http://www.gdczsf.net)公布 。
2、面试
(1)面试人数:按拟招聘每个职位的人数与应聘的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笔试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2)教师岗位中的中国画、舞蹈表演、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专业面试采用说课及技艺展示形式,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面试采用试教及现场问答形式;管理岗位面试以现场问答的形式测试应聘者的职业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其中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及笔试成绩均相同时,则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及形式另定。
(4)面试时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考试工作由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负责组织实施。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的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拟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六)考察。根据体检结果,拟定考察人员,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经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gdcz.lss.gov.cn)、潮州市教育信息网(www.gdczedu.net)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网站(www.gdczsf.net)公示7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我院办理聘用手续,我院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我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联系电话:0768-2184166
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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