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深圳盐田区梅沙街道办事处招聘2人公告(2)
(三)资格复审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职位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在7日内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考核内容为拟雇人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拟雇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因自动放弃以及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或公示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职位,可按照本职位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递补考生,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和公示。
(六)雇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并在公示期间无有效投诉的,由用人单位和区雇员管理部门办理雇用手续。
(七)本公告由梅沙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5254571。
盐田区人民政府梅沙街道办事处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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