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美术学院公开招聘79人简章(2)
六、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部门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2月27日,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选定一个岗位并下载填写《四川美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自己的应聘材料统一打包,并以“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学位+姓名+应聘单位+应聘专业”命名文件夹,通过电子邮件、函件等多种途径向人事处提出报名申请。
七、资格审查和初选
(一)教师
由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学校将以创作作品展览的形式进行初选(理论类及公共课类除外,其考核方式再另行通知)。应聘者在投寄电子简历时,造型类应聘人员按照作品重要性顺序编号提供专业创作作品电子文档(GPG格式)6-10件,其中个人独立创作作品不少于3件,每件作品不得多于3幅电子图片,图片分辨率为150-200dpi;设计类应聘人员按照作品重要性顺序编号提供3-5项设计作品电子件(JPG格式),其中不少于2项为个人独立设计作品,每项作品所提供图片不得多于8幅,每幅图片分辨率为150——200dpi。以上材料需单独打包统一以“初选展览+姓名+应聘院系+岗位”置于应聘材料电子附件材料中。
学校专家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的参展作品进行量化评分,按照竞争择优原则,推荐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二)管理人员、辅导员
由人事处对应聘人员是否达到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符合招聘岗位应聘条件的进入考试考核名单。
进入考试考核环节名单将在学院人事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八、考试和考核
(一)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的考试考核方式为:专业能力测试、试讲、创作及科研能力的考核。
1、专业能力测试
学校组织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核专业基础知识。
2、创作、科研能力考核
由学校科研处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对创作、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并举办成果展览(史论、公共课及工程技术类除外),进行量化评分。
3、试讲
由招聘部门、人事处、教务处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组织进行试讲。
教师岗位的考试考核成绩计算公式:考试考核成绩=专业能力测试×30%+创作、科研能力考核×30%+试讲×40%
(二)管理人员、辅导员岗位
管理人员、辅导员岗位的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招考试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分值均为100分)(考试内容以2014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的同时,需交事业单位公招考试费100元整(50元/科),报名费通过邮局汇至: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邮编:401331
汇款时务必填写汇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并注明“应聘”字样。信息填写不清或未填写基本信息造成无法考试者责任自负。
2.面试
学校将按照拟招聘人数,结合参加考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确定分数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或讲课或技能操作,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结构化面试,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其中面试方式为技能操作的岗位,技能操作、结构化面试各占5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市教委备案。
管理人员、辅导员岗位的考试考核成绩计算公式:考试考核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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