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1、笔试。笔试试卷成绩100分。
黑河市经济信息中心综合信息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知识(公共科目占30分,专业知识占70分)。
黑河市对俄合作研究中心翻译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知识(公共科目占30分,专业知识占7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通知。
3、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黑河市发改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四)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黑河市发改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九、成立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彭海涛 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李 文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洪海 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赵宏旭 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长
成 员:于立丽 黑河市经济信息中心主任
李士舟 黑河市转型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赵 楠 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副主 任:冯德海 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科科长
工作人员:王晓颖 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
十、本方案由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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