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廉江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选调3人公告(2)
(四)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取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录取人员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廉江市人社局、广东省廉江市气象局反映。
(五)聘用及待遇。
1.对公示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办理录取手续。
2.被录取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后,由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的待遇按广东省廉江市气象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投诉电话:0759-6621276。
(二)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廉江市人社局、广东省廉江市气象局。
(三)选调相关信息查询网址:廉江市人事信息网:ljrs.lianjiang.gov.cn 。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东省廉江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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