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山市委宣传部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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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山市委宣传部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是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管理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0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本科以上学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七)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至1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中山五路1号中山日报报业集团13楼人力资源部。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应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为依据)等原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3张。
6、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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