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慈溪市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27人公告(2)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专业面试的方法。
1.笔试。主要测试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有关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4月18日,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按岗位划定笔试合格成绩。同一岗位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则以60分为笔试合格成绩;若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成绩。
2.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指标的3倍数确定面试对象,不足倍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面试。面试实施3天前,因面试入围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而空缺的名额,可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予以递补。
面试主要考核任教本专业所应具备的专业技能以及综合实践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笔试、专业面试成绩各50%合成总成绩。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如学历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确定为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的;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根据有关规定有不宜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
(五)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在慈溪教育人事网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经档案审核有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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