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慈溪市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27人公告(3)
四、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5月底前与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如在7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以及经档案审核有不宜聘用情形的,自行解除就业协议。
(二)聘用人员2015年8月上旬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因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试时间、地点、成绩等有关信息可登录慈溪教育人事网(http://jyrs.cixiedu.net)等网站查询。
(五)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或经核实报名时个人身份为事业编制的,或教师资格证书为非正常渠道获取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六)我市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教育部门无关。
(七)联系电话:574-63919021、63919019(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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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职高专业课教师、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招聘岗位及要求.doc
2:慈溪市教育局招聘2015年职高专业课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慈溪市教育局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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