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宜宾南溪区乡镇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1人公告(2)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2015年1月28日至2月9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区门户网、区党政网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并对拟聘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3月5日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六、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和签订聘用合同
2015年3月21日至31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聘用人员名单在区门户网、区党政网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示。并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人员工作岗位和签订聘用合同,培训上岗。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区)和本区其他区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七、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南溪区委组织部、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1-3307053,0831-3333346
监督电话:0831-332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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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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