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招聘专业技术雇员公告(2)
四、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松岗街道办事处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考核及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雇用人员。
六、公示
拟雇用人员名单将于考察结束2个工作日之后在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日。
七、雇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者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松岗街道组织人事科为拟雇用人员办理雇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将相关材料报宝安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八、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年龄、相关资历和工作经历(经验)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二)报考者在毕业之前的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公告由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十一、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监督电话:29999780、29999782。
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
2015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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