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深圳市龙岗区纪委(监察局)机关招聘聘员公告(2)
五、考试
考试工作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经确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参加面试。
(二)面试
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参加体检。
六、体检及考核
根据各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由区纪委机关办公室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以审查个人材料的真实性为主,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七、聘用
考核及体检合格人员,经区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后,以人事代理方式委托区优才公司管理,福利待遇按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凡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区纪委办公室:28909686,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84316371
中共龙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20日
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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