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37人公告(3)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崔 红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2825029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xjdrc.gov.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xjdrc.gov.cn/ )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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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自治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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